收藏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办理程序

  一、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

  1、必须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卫生行政部门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》;

  2、必须符合卫生部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》;

  3、在城镇设置诊所的个人,必须同时具备取得《医师执业证书》并从事相同专业工作五年;

  4、同时具备省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  二、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需提交的材料

  1、单位或个人申请;

  2、《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》;

  3、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;

  4、设置医疗机构选址报告;

  5、设置医疗机构选址污水、污物处理报告;

  6、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及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;

  7、验资证明、资产评估报告;

  8、单位申请的提供各科室人员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、执业证书;个人申请的提供《医师执业证书》,相应诊室提供《护士执业证书》,属于退休人员申请的还需提供退休证明;

  9、医疗机构规章制度;个人申请的还需提供相应技术操作规程;

  10、医疗机构外观图片。

  三、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办理程序

  1、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;

  2、卫生行政部门做出是否受理告知;

  3、提交相关材料;

  4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材料,现场验收,领导核准、审批;

  5、制证、发证、公示。

  四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,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。

  一、医师执业注册需提交的材料

  1、《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》二份;

  2、《医师注册身体健康体检表》一份;

  3、《医师资格证书》原件、复印件二份;

  4、《居民身份证》复印件二份;

  5、《医师聘用证明》二份;

  6、所在单位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副本复印件二份;

  7、近期二寸彩照一张。

  二、医师执业注册办理程序

  1、受理注册申请材料;

  2、审核申请材料,提交领导审核签字;

  3、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、制证、发证。

  三、办理时限

 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,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合格的予以注册发证。

  护士执业注册由省卫生厅肾审验办理,一年办理一次。

  一、护士执业注册需提交的材料

  1、《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》二份;

  2、《山西省护理、助产专业学生临床实习证明》二份;

  3、毕业证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;

  4、《居民身份证》复印件二份;

  5、免冠二寸彩照二张;

  6、属于外省就读的毕业生,还需提供网络下载的学历证明或本人学籍档案。

  二、护士执业注册办理程序

  1、集中办理、受理申请材料;

  2、网络填报,整理装订;

  3、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、制证、发证。

  三、办理时限

  由省卫生厅下发证书时间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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